为加强学前教育学院部门网站的管理和维护,规范网站信息采编、审核、发布等工作,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、准确、及时,充分发挥网站对外宣传的作用,根据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网站的内容维护
1. 学前教育学院网站是学院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平台之一。网站发布的各项栏目内容和任何信息,必须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范要求。
2.学前教育学院负责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、网站内容的更新。由专人管理维护网站,由学院负责人或委托支部委员审核内容。
二、网站信息的采集、审核、发布和更新
1.各信息提供者应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提供信息,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,传递正能量。
2.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,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。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,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,不得涉及秘密。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,一律不得上网发布。
3.上网信息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。
三、网站发布信息审核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面向全校发布的新闻、报道、通知和公告等;
2.与校内外部门之间工作往来、学习交流等重要信息;
3.学院的重大活动、主题活动、实践活动、新闻等;
4.学院举办或参加的重大活动、学术交流、专题研讨等;
5.学院团队、教师个人及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或教研科研成果等。
四、信息安全管理
1.涉密文件、资料、数据等严禁在网站发布、储存。学院网站管理人员与网络信息中心密切配合协作,完成维护学院网站信息安全各项管理工作。
2.成立网络信息安全小组,由学院院长任组长,支部宣委为副组长,成员包括支部组织纪检委员、学院安全员、专业责任教师、学院通讯员。做好学院网络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,一般采取先口头报告沟通再书面汇报方式,保持信息畅通,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。主要职责是统筹全院网络信息的正常运行与应急工作,负责学院网络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,及时有效协调解决问题等。
学前教育学院
2017年4月9日